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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

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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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企业债券主要品种分为城投债、产业债、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企业依照法定程序,经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发行的债券。
1)城投债:隶属于地方政府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由地方政府对债券的偿付提供隐性担保,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当地政府主导的地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债券。
2)专项债: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如: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等。
3)产业债:一般生产经营性企业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全部为经营性项目,无公益类项目,。
4)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也称小微企业扶持债券,是国家发改委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而推出的创新类债券品种,其基本模式是以地方融资平台(主体评级一般不低于AA的城投类企业)或国企为主体发行债券,债券募集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监管银行)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小微企业放贷,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5)企业债券发行审批流程